国家认监委重磅部署:全面规范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强化行业高质量
发布时间:
2026-01-12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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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认监委重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切实提升认证有效性的通知》。通知明确三大核心要求:严格落实认证机构主体责任,持续强化认证人员管理,切实提升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
管理体系认证是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基础,不仅助力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更在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行业整体升级中发挥关键作用。为进一步提升质量认证的有效性与公信力,国家认监委重磅发文,对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进行全面规范。
一、严格落实认证机构主体责任——筑牢合规核心防线
1.制度与标准衔接:需严格遵循GB/T27021.1及系列标准,完善全流程管理制度,建立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出证人终身负责制、公开承诺等制度,确保认证各环节有规可依、有责可究。
2.认证规则合规:承担规则制定与实施主体责任,需对照2025年第9号公告开展规则备案自查,严禁将产品、服务认证规则或“类认证”“非认证”活动规则,违规备案为A99“其他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杜绝规则滥用乱象。
3.审核实施刚性约束:需在获批资质范围内开展活动,合理配备专业审核员、规范设置一、二阶段审核间隔,严禁减少审核人日、简化程序、超范围认证;审核组必须包含至少1名专职审核员且全程参与,确保审核专业性与公正性。
4.公正性与诚信底线:建立公正性保障机制,严禁代企业编制体系文件、运行记录,或编造虚假材料;申请评审需从严核查企业资质、场所、体系运行等情况,通过评审后必须直接与企业签订认证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杜绝中介代签、材料造假等问题。
5.高管参与与证据留存:明确要求企业最高管理者参加首、末次会议,留存现场照片或视频等证明材料;若高管缺席需授权高级管理层成员替代并记录理由,否则终止审核;同时需通过面对面访谈核查高管对质量方针、目标的掌握及体系推动情况,未达标则审核不予通过,从源头倒逼企业重视体系落地。
6.获证后监督升级:实施风险分级监督审核,对“体系与运行脱节”的高风险企业增加突击审核频次,要求高管参与访谈;对“两张皮”突出、拒不配合监督的企业,及时暂停或撤销证书并公布;同时需自主提供证书查询渠道,公开认证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不得仅依赖官方平台查询或宣传。
二、持续强化认证人员管理—— 夯实人员能力与责任
1.负责人第一责任:认证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认证有效性”第一责任人,需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合规意识。
2.质量岗位保障:鼓励设立认证质量总监和项目质量负责人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并配备履职资源;同时鼓励对提升认证质量、防范质量事故的个人给予奖励,构建质量导向的激励机制。
3.审核员能力管控:合理安排审核员工作量,避免因任务过重影响审核质量;定期组织能力提升活动,确保审核员持续具备相应知识与技能。
4.执业合规与责任连带:严禁委派或接受超出执业资格注册领域的审核任务,已委派的需立即终止审核,已发证的需撤销;审核员需主动告知影响认证公正性的情况,并对认证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连带责任,强化人员责任敬畏心。
三、切实提升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 推动认证价值落地
1.强化高管责任认知:认证机构需采取有效措施,让获证企业高管知晓其对体系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督导高管亲自参与质量方针制定,推动体系要求融入业务流程,实现体系建设与企业发展战略协同。
2.规范企业内部审核:督促企业每年开展全覆盖内部审核(覆盖所有部门和关键流程),形成完整审核记录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并改进。
3.重大事项报告机制:要求企业及时报告违法失信、体系重大变化、相关行政处罚、安全事件及重大舆情等情况,认证机构需督导企业采取纠正措施,防范风险扩散。
4.常态化监督跟踪:按认证规则要求的时间间隔、覆盖范围开展监督审核,确认企业体系的持续符合性与运行有效性,避免“获证即放松”。
四、其他事项—— 自查整改与监管保障
1.全面自查与整改:认证机构需开展全面自查,对不满足要求的领域立即暂停认证活动并整改;对体系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处置证书,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第一时间上报国家认监委。
2.强化监管与惩戒:国家认监委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依据相关法规规章严肃查处减少审核程序、超范围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机构主体责任,优化市场环境,全面提升认证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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