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3月1日起,5项管理体系认证统一执行新版规则,这些变化直接影响证书有效性!
发布时间:
2026-01-23 16:07
来源:
为进一步压实认证机构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质量认证公信力和有效性,国家认监委发布了环境(EMS)、职业健康安全(OHSMS)、信息安全(ISMS)、信息技术服务(ITSMS)、能源(EnMS)等5项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国家认监委2026年第2号公告,简称新版规则)。

一、实施日期及过渡期
1.认证规则实施日期——2026年3月1日
(1)新版规则正式实施,旧版ITSMS和EnMS认证规则同时废止。
(2)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EMS、OHSMS和ISMS认证规则自动失效,相关认证活动应当按照新版规则实施。
2.认证规则换版过渡期——2026年1月14日至2月28日新旧版规则并行适用
认证机构可根据获证组织申请,结合年度监督或再认证审核,按照新版认证规则对现行有效的认证证书进行换版审核,经审核符合新版规则要求的,换发新版认证证书,新证书有效期与原证书有效期保持一致。
二、认证业务范围与人员要求
EMS、OHSMS认证业务范围划分为39类
ISMS认证业务范围划分为30类
ITSMS认证业务范围划分为25类
EnMS认证业务范围划分为15类
在拟开展的认证业务范围,认证机构需要具备至少2名专业领域审核员,实习审核员不评定专业领域
从事ITSMS、EnMS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具备至少10名经注册的专职审核员
三、认证机构应合理安排审核员的工作量
1.每名审核员参加管理体系现场审核时间总和不应超过180天/周期年
2.人均每个审核员匹配的管理体系有效认证证书总数不应超过50张/周期年
四、审核组配置
1.审核组应至少有1名专职审核员,并确保该专职审核员全程参与审核过程
2.至少有1名与认证委托人所属认证业务范围相匹配的专业人员,技术专家的工作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间
五、认证申请条件
认证委托人申请时应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现场审核时间
EMS、OHSMS、ITSMS和EnMS现场审核时间不得少于所确定的审核时间的80%,ISMS现场审核时间不得少于所确定的审核时间的70%。
审核组应通过线下面对面访谈等形式对认证委托人的最高管理者发挥领导作用的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并保留现场图片/音像、审核记录等证明材料。
初次认证审核的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的时间间隔最短不应少于5日,最长不应超过6个月。
七、认证转换
实施认证转换的,认证机构与原发证机构的认证业务均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且均需具备获证组织所属认证范围的认可资格;拟转换的认证证书应处于有效状态,且具有认可标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所有类型的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认证决定过程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且必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专职认证人员做出。
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规则附录给出的要求对认证证书进行编号。
认证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认证证书应使用中文。
八、认证证书查询方式
认证机构应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形式,向公众提供查询认证证书有效性的方式。
(1)不得仅提供“国家认监委”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查询路径;
(2)不得以“认证证书在国家认监委网站可查”或近似表述进行广告宣传。
认证机构对认证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信息和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确保信息和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
九、认证费用
认证费用应由认证委托人向认证机构直接支付,不得通过第三方支付。
十、落实要求
1.认证机构应认真组织开展新版规则的学习培训,及时修订有关管理文件及技术规范,调整完善认证程序,确保认证人员能力以及认证活动全过程符合新版规则要求。
2.获证组织应积极学习新版规则内容,加强内部人员能力建设,适时进行认证证书换版,确保本组织建立并运行的管理体系持续符合新版规则要求。
3.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新版规则实施后的监督执法,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强化案例警示,形成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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